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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
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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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如果外国一方因事不能出庭参加诉讼,可以委托国内律师或亲属代为诉讼,本人不必出庭。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写的授权委托书。如果外国人是外国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中国境外寄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处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国订立的有关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方可生效。若外国一方为中国人,则可直接到驻该国使领馆进行公证。如果一方在国外的具体通讯地址不明确,或者不配合离婚诉讼,通常需要通过外交渠道送达法律文书。这个过程需要7个月,周期很长,然后不出庭,缺席审理。但第一次起诉通常感情不和的证据很难达到法定离婚标准,所以离婚判决的可能性不大,需要二次起诉,然后通过漫长的外交渠道送达。最后,法院判决解除夫妻关系。涉及子女的,处理抚养权,但财产部分不能与以方核实,或者包括在国外的财产,导致国内法院不处理财产部分,由双方另行解决。
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想出庭,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需要注意到:此类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普通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普通离婚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其次,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再次,在国内的当事人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且在国外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法院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也可以公告送达,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案件,在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够再一次提出上诉,上诉的时候仍然需要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书,比如说起诉状就是比较典型的一种,具体的范本内容都给大家列举了。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中,被告为中国公民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 被告不是中国公民或者定居国外,原告是中国公民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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