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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不是深圳户口,则不可以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只能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
夫妻一方在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的部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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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是不会受理的。但是你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采茶分和个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对于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不可以。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要看这里的“外地”是否属于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如果外地属于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话,就可以在“外地”领取,否则就不行。《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的规定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毕竟我国法律中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地点是有明确的规定,只能是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从这点上来看,也就是不允许男女在外地领取结婚证。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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