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价格形式分为几种,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
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或可调合同价格一般造价低施工时间短或特殊结构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工程项目单一,工程量需要实测实量时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项目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该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一)、属于《合同法》第52条规定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属于《合同法》第53条规定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同意与其订立格式条款。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式条款,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非法的目的;或其从事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是非法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凡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或者损害人民健康、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达到一定程度的格式条款,都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使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也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当事人的订约目的、格式条款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
1、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2、单价合同:指承包商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这类合同的使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认。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8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