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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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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费用:不收费 二、办理资料: 1、职工向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分中心、各管理部)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2、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集中进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2); (2)《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包括: 1、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2、离休、退休人员,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另外携带身份证及户口前去办理。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果想办理提取公积金的,可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15日之内,要求以单位名义出具相关提取公积金申请,然后携带身份有效证件前往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可携带房贷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5、对于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可携带低保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6、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人员,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相关家庭生活困难证明资料,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它相关家庭经验收入来源情况证明资料,就可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提现手续。
办理地点: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3、4楼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3、4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段32号电话:028-8643675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惠民服务中心北侧1、2楼电话:028-84352841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化体育中心三楼。电话:028-64064608龙泉管理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东路1146号4楼电话:028-84854180青白江管理部地址:青白江区华金大道2段270号3楼电话:028-83611321新都管理部地址:(存款.提取)新都区玉英路788号(存款.贷款)新都区桂湖东路58号建行3楼电话:028-83011255温江管理部地址:温江区东街1号电话:028-8272728061双流管理部地址:双流区东升镇顺城街27号电话:028-8581585简阳管理部地址:简阳市沱东新区人民路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28-27028993都江堰管理部地址:都江堰市幸福大道256号2楼电话:028-87290123彭州管理部地址:彭州市天鹏镇新康路11133号电话:028-8889898989898989:028-8-8028:028:028-8028:028:028:028028:028-8028:028028028:028:028-8028028028:028028028:028-8-8028028028-8028-8-8-8-8-8028028028-8-8-8-8-8-028-8028-8-8-8-8-028028028-8-028-8-028-8-8-8-8028-8-8-8-8-028-028-8-8-8-8-028028-8-8-8-8-8-8-8-8-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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