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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丢失是有风险的。居住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照片、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址、居住地址等。丢失可能导致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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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帮忙办理的是居住证明。一般是租客与出租人带着身份证、租赁合同一起去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居住登记。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为租客办理居住证明,而出租者不跟者去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有帮助,望采纳。
当然会有风险存在的,现在的身份证还没有达到完全防伪的程度,好多人能在网上买卖假的身份证,而且也有好多人用假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了信用卡,用来诈骗钱款。您把产权证原件借给租户太单纯太善良也太相信陌生人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如果租户拿着您的产权证原件,再按照您的名字和他的头像做一个假身份证,您的房子就可以被他偷偷的卖掉您都会毫不知情的。建议您尽快收回产权证原件吧。如果他用产权证的复印也是可以有机会从事非法活动的。
一、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办居住证的,办理居住证是在当地派出所办理。二、居住证办理条件:《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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