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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证据有:股东名册,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出资证明书,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有关资料。另外,公司章程、股东会...
1、工商局注册登记表中有投资各方名称及股份。 2、如果投资人太多,由公司开具所持股份证明。 3、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要求公司到托管机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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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你在单位上班证据,比如,工卡、工牌(最好盖有公章)、工服、考勤、打卡记录、入职表、业务表、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与单位通话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张三经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录像、证人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社保局保险对账单、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1、工商局注册登记表中有投资各方名称及股份。 2、如果投资人太多,由公司开具所持股份证明。 3、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要求公司到托管机构办理托管手续,托管公司会出具持股证明。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需要公示信息(即时信息)包括: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股权所有权发生争议的,一方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即证明股东资格的方式有: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公司股权已以其他形式转让或者继承,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股东资格的,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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