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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字有法律效力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2023-09-03
曾用名字有法律效力。曾用名字和户口本上所登记的名字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公民在未满十八岁前变更名字,需要由户主、父母代为办理;在满十八岁后,可由本人办理姓名的变更。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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