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破产还债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第204条...
1、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债权人提起诉讼,一般会经历以下程序:一是立案时,法院会对原告,即债权人申请债权进行正式审查,供书面借据或者必要的事实依据。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其次,立案后,如果被告,即债务人应诉,原被告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提出的证据依法审理判决案件事实。如果债务人离开,下落不明,法院将在受理后宣布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贷款关系明确。对于贷款关系明确,法院将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缺席判决;贷款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明的,可以驳回诉讼请求。因此,债权人应保留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明确借款关系的证据材料,否则借款人一旦失踪,就很难证明借款事实。最后,债务人取得有效判决或者调解书后,未按照判决或者调解书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债务人名义执行财产。债务人有能力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将债务人列入不值得信赖的人名单。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的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