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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的规定,我国《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中规定,质押合同可以就其担保之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或质权的种类、范围、担保期限进...
(一)当事人提前终止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应当办理合同注销登记。 此种情形下,当事人应当持合同终止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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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质押登记,指的是指著作权人与质权人就著作权质押达成协商一致后,以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由出质人和质权人依法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著作权质押登记流程中的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
版权著作权质押登记是具体看你在那个地区登记的,我国法律是有规定的,你可以去查阅资料,或者问问你身边的人,如果都不知道,就去问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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