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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刑期: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为实际执行管制的日期。如某罪犯被判管制...
1、刑期不同 管制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 拘役的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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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与管制的区别: 一、期限不同。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处罚不得超过3年; 拘留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不得超过1年。 二、是否有不同的关押。管制不需要关押;拘留需要关押; 三、参加劳动的待遇不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被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给予报酬。
1、性质不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根据上述规定,管制本身不包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如果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把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判处,其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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