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履行费用是指合同义务履行的费用,如运输费、技术鉴定费等。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对于履行费用约定不明确的,由债务人即产生履行费用义务的义务人承担...
1、合同对交易价格约定不明确时,应该对约定不明确的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者协商进行补充、订立补充协议。 2、双方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合同有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本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对有关合同的约定不明确,依照前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推荐国家标准执行;无推荐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一般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具体标准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本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