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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不太清楚。工伤鉴定是个不当的表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应当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
1、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认定工伤,之后由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工伤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为:一次性工伤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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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事故以后,职工需要了解哪些部门可以做工伤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的具体部门根据工伤鉴定条例的规定只有特定的部门。只有想了解工伤伤残鉴定部门,才能进一步的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部门有哪些? 1、首先,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的工伤认定部门来判断。 2、其次,如被认定工伤,是需要向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所以,不能直接由自己向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伤残。当然了,如果发生事故后,双方愿意主动协商解决的。受伤的人可以直接向鉴定部门申请鉴定,以确定双方谈判的基本依据。这样的鉴定结论只作为调解依据,不能作为诉讼或仲裁依据的。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残疾评估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定或者聘请的具有特殊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估的人员,在客观检查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进行评估和确定的过程。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交通事故伤残,需要进行伤残评估的,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天内直接受伤或者并发症治疗结束后15天内,受伤当事人应当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估,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评估。受伤当事人不申请的,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天内申请伤残评估。伤者在15天内不申请伤残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得伤残生活补贴和伤残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的申请无效,即医疗结束后15天内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伤残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得伤残生活补贴和伤残用具费的权利。符合两个以上残疾等级的受伤人员,应当以重残疾等级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但各地的残疾等级必须分别说明。当事人对残疾评估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评估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估。在这里"当事人"仅指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评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重新评估的结论。根据规定,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估结论是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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