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居民个人购汇,购汇金额在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限额以上的,应当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外汇局申请,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和规定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
居民个人办理购汇时,根据相关费用证明购汇,金额在下列规定限额以内的,可以持本细则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一)旅游、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商务考察、被聘工作、出境定居、国际交流、境外培训、其他出境学习、外派劳务: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下同);港澳地区:1000美元(含1000美元,下同);(二)缴纳国际组织会费:等值2000美元;(三)自费留学:大学预科以上(含预交保证金)每学年等值20000美元(含20000美元);(四)境外邮购、境外直系亲属救助:等值1000美元;(五)其它:等值1000美元。
居民个人向外汇局申请的,外汇局审核居民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无误后,应当向居民个人核发核准件,同时,在系统中登录。外汇局的核准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个月。核准件如遗失,居民个人可凭补办申请及原申请时的证明材料到原外汇局补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3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7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