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何时做评定时机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评定时机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既然评定时机是一个时间段,那么就有在这个时间段内早一些评定还是晚一点评定好的问题,也就是说什么是最佳评定时机。伤残评定时间会涉及以下几个问题,具体如下:1、涉及误工费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误工费的时间最长计算到伤残评定的定残日。因此,越晚评定则对计算误工费越有好处。2、涉及到伤残评定等级的高低,由于患者出院后一直处在康复中,那么时间越长康复得越好,而伤残评定是要考虑到患者的康复情况,因此时间越短则伤残评定的伤残等级越好。另外还要考虑到诉讼时效的问题。因此什么是最佳的伤残评定的时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平衡上述两者关系。我们一般的做法是将交通事故赔偿要求者(患者)的诊断证明书,病例,X片等资料事先交给权威的鉴定法医咨询,然后获得一个科学的建议,然后再确定一个合理的,能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的最佳时机。
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
残疾评估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估的人员,在客观检查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进行评估和确定的过程。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需要进行伤残评估的,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者确实因伤害造成的并发症治疗结束后15日内,受伤当事人应当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估,公安机关才能进行评估。受伤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视为一般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天内申请残疾鉴定。伤者15天内未申请伤残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得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结束后15日以后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残疾评估申请后30日内进行残疾评估,并制作残疾评估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评定残疾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残疾情况,受伤人员的残疾程度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个以上残疾等级的,应当以残疾程度较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价结论,但必须分别注明各部分的残疾等级。当事人对残疾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评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重新评估结论。根据规定,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评估的结论是最终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