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邀请招标的条件在《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了,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
《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邀请招标条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合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受自然区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应急救援救灾,适合招标但不适合公开招标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所有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现在的邀请招标的条件,具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4人已浏览
402人已浏览
643人已浏览
8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