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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要对受损车辆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当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辆损失价格鉴定。2、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是由当地法医鉴定部门鉴定的,你可以申请法医鉴定,待鉴定结论出来,在委托律师,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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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损鉴定的,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故进行损失价格鉴定。鉴定车辆价格损失时,各方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也应通知保险公司派人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应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果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天。当事人对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4、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1、受理鉴定评估委托了解委托方及其车辆的基本情况,明确委托方要求,主要包括委托方要求的鉴定评估目的、鉴定评估基准日、期望完成的时间等。 2、签订委托协议根据委托要求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 3、鉴定车辆技术状况按照车身、发动机舱、驾驶舱、启动、路试、底盘等项目顺序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参照附录填写《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记录表》 4、判定事故车根据检查结果判别事故车。符合表1中任何一项检查项目对应的缺陷状态,无论修复与否,则车辆为事故车。(参照GB/T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 2、交通事故致残程度评定:500-1000元例; 3、护理依赖程度鉴定:600-800元例; 4、医疗费审查鉴定:600-1200元例; 5、后续医疗费评估鉴定:600-12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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