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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为: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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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破产债权人申请债权的流程如下: 1、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4、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风险提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公司破产可以申报债权,而且是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若是过了期限,则债权不会得到实现,待公司将财产分配完毕后,也不能再次起诉要求履行债务。
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申报债权: 一、申报期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向谁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申报内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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