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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商品房宣传中的劝劝是否属于要约

2022-02-02
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除非广告的内容具体确定,否则即使相对人因该广告而与广告主签订合同,广告内容也不视为合同内容。媒体广告、广告牌、宣传小册子均属于商业广告,发展商在广告中所做的宣传并不当然成为合同内容,对发展商而言,也不当然地产生合同义务。但是如果发展商就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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