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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如果土地承包50年不变的话,一般来说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约7000字,共有5章、65条,分为总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争议的解决和法...
1.关于土地承包50年合同这个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如果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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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按照国家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办理,等到30年承包期到期重新划分土地时方予以调整,但是该政策在实践中经过多年已经在某些地方造成了人地之间的矛盾,所以可能有些村会违背这个政策,增人增地减人减地甚至增人不增地减人却减地从而将土地外包或出租以赚取经济利益,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现在这类农村土地承包的案件在法院立案或者土地仲裁的程序中都存在很多障碍,也就是说有可能村民权益受其害后导致解除途径很有限或者走不通。所以,法律不是万能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百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一百二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一百二十六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第一百二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百二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一百二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三十条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第一百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这是个大框架,各省又根据大框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或条例,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前加所在省,后加实施细则(或条例)在网搜一下你所在省的规定,如果没有,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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