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违法行为。承包人转包项目或者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以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
一般都是分公司挂靠总公司,没有资质的挂靠有资质的。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属于公司的紧密层,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的资格,一切服从总公司。根据《中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1、挂靠人是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和挂靠人(转包人)主张工程款。2、法院有权收取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而获得的非法所得。3、挂靠人可能受到行政处罚。1、挂靠人是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和挂靠人(转包人)主张工程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工程建设方(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向工程建设方索要工程款;工程建设方已向挂靠人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可以向挂靠人主张权利。2、法院有权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收缴非法所得。具体收缴对象如下:(1)对于挂靠人,其非法所得应当是扣除实际施工成本以外已经取得的工程利润。(2)对于挂靠人,其收取的工程管理费应当收缴。3、被挂靠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包工程的,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的,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承包工程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施工企业和使用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责任,贵公司还将受到罚款、降低资质甚至吊销资质的行政处罚。
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 最高法院《民诉法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起诉的,施工人可作为原告起诉,不必将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原告。 2、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 3、根据《建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订立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效。该施工单位与使用其名义承揽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对建设单位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在知情的情况下仍与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4、施工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是承揽工程和签订承包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对于建设工程竣工前施工方未取得相应资质的,由于承包合同违法性的瑕疵不能弥补,应确认为无效。 5、以被挂靠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工程款如何结算取决于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1、挂靠人为实际施工人,其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与被挂靠人(转包方)主张工程款。 2、法院有权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 3、被挂靠人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违法分包后果相近。处罚方式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