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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交通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双方各承担 50%;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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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分担原则确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对于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同等责任是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责任类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全部责任及无责任。同等责任是指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同。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全责,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也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此处也即机动车方承担更多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方少承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此规定可为霸道条款,也即无过错责任赔偿,无责也得赔偿)。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方才按照各方的事故责任大小分担。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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