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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而我国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行为人应...
每一个人都不想犯罪且受到刑事处罚,所以很多犯罪嫌疑人在审判的时候都会进行无罪辩护,以图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这时候一份好的辩护词尤为重要,从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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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2010)X刑初字第XXX号 公诉机关XX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姚XX,男,1967年XX月XX日出生。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0年X月XX日被新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X月XX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新野县看守所。 辩护人XXX,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县人民检察院以X检刑诉(2010)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XX犯交通肇事罪,于2010年X月X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姚XX及其辩护人王XX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由于本案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经本院院长批准延期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X月XX日18时许,在XX县XX乡X庄村XX路口处,周X驾驶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与被告人姚XX头南尾北停放在路上的豫XXXXXXXXXXX发生碰撞,造成周X及电动车乘坐人周X受伤,周X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鉴定,周X系交通事故造成严重胸腹部脏器(心脏)损伤死亡。经XX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姚XX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对指控的以上事实,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若您要自行为他写寻衅滋事罪从犯辩护词,需要从上述的条件着手。但还是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辩护可能更为稳妥。
每一个人都不想犯罪且受到刑事处罚,所以很多犯罪嫌疑人在审判的时候都会进行无罪辩护,以图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这时候一份好的辩护词尤为重要,从辩护词既能体现你的证据,又能通过交通肇事辩护词免于刑事处罚,并且可以给法官很好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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