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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在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没有表示的失效,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1、如果扶养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而致遗赠扶养协议解除,则不能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 2、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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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条件的。遗赠扶养协议不同于遗赠协议。遗赠协议是无条件且无偿赠与财产,可以随时撤销遗赠协议。遗赠抚养协议属附条件协议,解除遗赠扶养协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协议解除。 (1)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2)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 (1)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2)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除(撤销)。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等,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遗赠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遗赠扶养协议是继承吗?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就遗赠人的生、死、死、葬承担义务的协议。遗赠协议是平等、补偿、相互权利和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遗赠制度的新发展。扶养对象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者集体组织。受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扶养义务,不能享有遗赠权利的,受益人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支持成本。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继承处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先签订遗赠与扶养协议,然后是遗嘱与遗赠,最后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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