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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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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可以取消的除外。
李X,男,xxx年6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x村xx号; 上诉人:薛XX,男,xxx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x村xx号; 被上诉人:丁XX,男,出生于xxx年6月24日,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村。 被上诉人:沈阳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继红(系该公司经理),住所地:xx市xx村。 上诉人诉被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XX市人民法 院的(xxx)xx民(三)初字第28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辽宁省XX市人民法院的(xxx)xx民(三)初字第283号民事判决。 2.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3.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夫妻离婚了,变更抚养纠纷起诉状是这样的。
根据《》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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