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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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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判离婚的必要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的必备条件有: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双方就登记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3、双方亲自申请离婚登记; 3、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结婚的法定条件是: 1、双方自愿确定夫妻关系,男女双方结婚必须是自愿的,不能受胁迫; 2、满足法定年龄,即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必须一夫一妻,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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