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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从2000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说明,明确了提起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因人身权利...
下列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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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能。只不过根据现行的司法实践,不需要而已。 对于非法集资案件,在刑事判决书中,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犯罪分子退赃退赔。受害人一方可以凭这份生效的刑事判决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不需要单独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完全追回的概率几乎为零,非法集资案的案发,往往是到了事情不可收拾时才会暴露,此时,相关款项基本上损失殆尽,个别犯罪嫌疑人,往往也存在挥霍一空的情况,能
法释(2015)2号第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集资的受害者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产被犯罪分子破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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