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常见的情形(原因)包括: 一、承包人未...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常见的情形(原因)包括: 一、承包人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四)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 风险提示: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这些: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1、导致建设工程无效的情形如下:承包人无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单位建筑单位名义的等。 2、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