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索贿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如果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构成犯罪,如果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诉讼活动中会出现司法鉴定,那么要提起司法鉴定就要提交申请书给法院,司法鉴定申请书的一般格式是怎样的呢,可否结合申请鉴定书的一般格式和范文示例来给需要写申请书的人们做出参考呢。
介绍贿赂罪或者行贿罪,因为介绍贿赂罪有时难以与行贿罪及受贿罪的共犯区分开,所以要根据具体情节做出认定。比如,明知朋友要贿赂村书记,而受朋友之托将村书记约至事先安排好的咖啡厅,制造村书记与朋友不期而遇的机会,然后便退出的,这种情况应当认定为介绍贿赂罪;如果受朋友之托,明知朋友的行贿目的而直接代朋友向村书记交付财物,应当认定为行贿罪的共犯。 介绍贿赂罪的表现是为双方牵线搭桥,自己只是处于中间位置。介绍贿赂人为行贿、受贿双方的中介,通常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双方认识、联系,或者代为传递信息,为双方完成行贿受贿行为创造条件。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的共犯之间是一种并列关系,介绍贿赂的外延只限于在行受贿双方疏通渠道、传达信息、调和分歧,而不包括具体的实行行为,如转交财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9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