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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无效宣告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依据包括: (1)专利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2)专利的主题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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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作为相对方可以时刻关注竞争对手的专利获得情况,及时提出无效宣告,可以预防被诉侵权的风险。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流程: 无效宣告请求→立案→会议组审查→书面审查、口头审查→做出无效决定→是否起诉→是、走司法程序→否决议生效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提出: 1、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2、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针对专利的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不符合规定而授权的专利权无效,请求人也可以包括专利权人自己。 无效宣告请求,应当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6个月后,同时请求人还应当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用,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宣告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请求人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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