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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五至六级伤残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合同期内,...
黑龙江一般情况下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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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黑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通知,7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2个月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为离岗前20个月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12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就这个职工的情况来说,工伤赔偿中,单位应该向职工赔偿的项目包括: 一,医疗期间的工资。二,如果合同到期或者他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向其支付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黑龙江省十级为职工六个月工资。三,如果他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20%给付,不足一年的按10%给付。退休的不给付。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此外,根据黑龙江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农民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我省《若干规定》中规定的标准,在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时提出。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亲属以终止供养余命年计算,一次性计发20年;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发l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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