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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它是强制性的。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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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它是强制性的。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超过6个月的欠费无法以个体形式补缴,从业人员需要缴纳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中断后不想续交的问题,在社会保险费缴纳过程中,也有不少参保人存在类似的错误认识,认为自己只要缴费时间满15年了,退休后就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缴够15年就无需再继续缴费了。这种做法是不明智的,因为缴费年限的长短将直接关系到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多少。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26号文第5条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这就明确告诉我们,企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若是不满15年,就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累计满15年是企业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一个下限条件。尽管规定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绝不是说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不再缴费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文件规定,职工本人具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义务,而且履行这一义务是强制性的。1996年1月1日实行新的“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后,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工资基数越高,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部分失业人员认为自己缴费年限累计已满15年,即使重新就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也不再继续缴费了;有的知道自己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在失业后继续缴费至累计满15年时,即停止缴费。这些做法都是不正确的,在这里提醒广大劳动者,不能因为眼前一时的困难,而使自己在退休后的应得利益受损。从个人的长远利益看,所有的参保人员都应该未雨绸缪,以确保自身养老保险关系的连续性,从而在退休后享受到更高的养老保险待遇。
一、能退,通常情况下,保险中心是不主张居民随意退保的。 二、除非是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1、参保人死亡; 2、参保人要出国定居; 3、参保人参加了其他形式的养老保险,而两种保险之间又没有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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