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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两种设立方式,分别是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不能发行股票、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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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法律地位和对应的权利义务不同。支公司设立在分公司下面,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从法律角度看,母、子公司均属于独立法人。 从员工角度看,进入上市公司旗下从事核心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往往可以自认为属于上市公司集团的一员,也就是”我在上市公司工作“了。 从监管角度看,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有着诸多约束,例如需要接受审计,对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进行信息披露。 从经济角度看,说一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上市公司异身同体也未尝不可,编制财务报表时,上市公司也需要对旗下各子公司进行会计合并,投资者更关心的是合并财务报表的质量,而非母公司的财报。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要件有: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本总额; 3、有公司名称、住所、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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