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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
1、对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是:行为人销售假药的,构成销售假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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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还大量销售假烟,黄达豪近日被法院终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据了解,该案在定罪方面,还遇到了罪名之争。 2013年10月起,黄达豪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向“春子”“阿威”销售伪劣卷烟共7700元。2013年12月5日,黄达豪雇佣货车司机倪永新(另案处理)到海南省三亚市国通快递公司将卷烟运输至港门村仓库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在现场,民警当场扣押仓库内存放的软中华、硬中华、软玉溪、软牡丹、利群等12种品牌933.5条卷烟。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卷烟,涉案金额13.9万余元。次日中午,民警与黄达豪一起到国通物流公司,扣押了黄达豪准备用于销售的250条黄鹤楼牌卷烟。经鉴定,这些卷烟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烟,涉案金额3.7万元。 2016年9月26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黄达豪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宣判后,黄达豪不服提出上诉。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款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据此,法院终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非法销售假烟的刑事责任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非法销售假烟的刑事责任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详细>>
生产销售假药的判刑是: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导致他人死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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