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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们的房子没有产权证,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会处理该房子的所有权,只会处理房子的使用权“即只是判决谁来居住或者使用该房子”...
补办房产证具体如下:1、房屋权利人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房屋权利人到房产档案馆查档,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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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套房屋是在A和B夫妻关系成立的时候办理的房产证,如果在办证的时候没有特别说明,按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1和2的问题:在夫妻关系续存期内,房管部门不接受房产分割问题.如果A和B离婚了,按照离婚时候离婚协议里关于该房产的处置情况办理.协议需要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公证部门证明.3的问题:一处房产对应一个有效的房产证.重新办理的话基本上为丢失,损坏,房产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情况.如果丢失,需要在登记机关出具房产情况说明后,在报纸上登报公示6个月以后补办;如果是损坏,需要把损坏的提交给登记机关.这2种都需要提出申请.以上为在我这里办理的情况,至于其他地方,你最好到你的房屋所在房产登记机关询问清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根据你的叙述,你的妻子有两年在外地一直没有回来,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你们已分居两年。
到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九条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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