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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
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按照《》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也就是公安机关来负责、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是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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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犯罪嫌疑人已经比逮捕之后,公安机关还有羁押其两个月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可以继续进行侦查。如果说是案件比较复杂,而且羁押期满之后仍然没有终结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其批准之后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经过层层侦查而终结的案件,应该要做到犯罪人的犯罪事实清楚明了、证据确实且充足,同时要写出此次案件的起诉一件书,并且连带案卷资料和证据都一起移送给同一级别的检察院做出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每一起由公安机关移送并起诉的案件,都应该在一个月以内做出相应决定,在案件尤其重大并且复杂的情况下,检察院可以在一个半月做出决定。 4、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可以将案件退回给侦查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完成了补充侦查的工作以后,应及时移交到检察院,然后检察院可以重新开始计算此案件审查工作的起诉期限。当然也可以由检察院自行做出补充侦查的工作。每一件补充侦查的案件,一般都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补充侦查以两次为上限。 5、人民检察院方在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明、犯罪证据确实并且充分之后,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且需要做出起诉决定,按照相关的条文规定,向人民法院方提起对犯罪嫌疑人的公诉。其实有些跟刑事案件无关的这些普通群众,都是带有一种猎奇的心理在看待整个案件的侦办过程,如果检察院认为有必要的话,检察院在批捕以后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告,检察院决定不公示的,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制度。延伸阅读:检察院批捕了多久会抓人被看守所拘留多久批捕?立案到批捕的流程有哪些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司法实践中,变更罪名的情形是比较少的,因为公安机关也是根据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确定罪名的。另外就是,公安机关对检察院变更罪名的行为有异议的话,也是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的。延伸阅读:检察院批捕了多久会抓人不予批捕还追究刑事责任吗?不予批捕是否等同于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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