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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
全国计算加班费的方式都是一样的。 加班费计算公式: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月工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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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类地区2020元,增加130元,增长6.88%; 二类地区1830元,增加110元,增长6.4%; 三类地区1620元,增加100元,增长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18.5元,增加1.5元,增长8.82%; 二类地区16.5元,增加1元,增长6.45%; 三类地区14.5元,增加1元,增长7.41%。 一类地区包括南京市区、无锡市区等,这意味着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升至2020元。 但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从7月1日起,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从现在的1770元上调至1890元每月。此外,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从现在的15.5元上调到17元每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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