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
办理临时牌照需要材料: 1、车辆合格证原件、复印件(进口车为进口凭证); 2、交通强制险第三联原件、复印件; 3、购车发票第一联原件、复印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 (一)项、第 (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 (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 (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临时牌照使用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 2、在临时牌照上面会有标明有效期,有效期分别为15、30和90日,临时牌照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过有效期后还没取得正式牌照的,必须重新申请,但是申请次数不可以超过三次。
汽车临时牌照手续:申请人必须持有公司介绍信、车辆起源证明书、合格证明书及其他相关证明书(介绍信存档以外,其馀返还给申请人),由列车员处理。处理时,必须说明车辆行驶的起止场所和临时牌照的使用时间。经管理人员审查和对车辆进行检查合格后,发给临时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为一个月。汽车通过审核后,审核单位会来办理。2010年起已经改为有效期为半个月,15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