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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对方借钱赌博,还提供贷款,贷款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法律保护了合法的民事权利。但贷款人知道借款人为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者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然借款的,属于非法贷款,其贷款关系不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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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赌博欠赌场里的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告,但不会赢。二、明知债务人用作非法用途(赌博),债权人依旧借款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这个明知的界定是:1.债权人本人本身参与赌博;2.债务人借款是明示因赌博借款,在借条中写清;3.债务人因赌博借款众所周知,而债权人应当知道。三、附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关系,依法不予保护。
赌债也是理所当然的债,就是要还债。但从法律上讲,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即赌博形成的债务不支持法院起诉。与此同时,赌债的形成也有差异,如果是在赌场欠下的债,那就是赌债。但是,如果借别人的钱赌博,他们不知道赌博不能视为赌债。
积极参加赌博的,属于违法;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提供赌资的,人数、数额较大的,涉嫌犯罪。 上述案例一中,原告明知被告借钱是用于赌博,还提供借款,那么这笔债务就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案例二中,中间人本就是在赌场放贷的,且后来还被判赌博罪,被告及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也是赌徒,出借人应当知道该借款是用于赌博或者还赌债,因此该笔债务也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2、明知他人赌博,仍提供借款,属于非法债务。 因赌博产生债务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因无力偿还赌债,而向赢家出具欠条等方式确认赌债;第二种,专门向赌徒放贷或者明知借款人是赌徒仍然提供借款,以供赌博或者偿还赌债。 这两种情况都为明知,都属于非法债务。 而对于出借人不知道且不应知道借款人是用于赌博或者还赌债的,则不应认定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为非法债务,这种民间借贷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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