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存款人死亡配偶是不能全部取出的,因为同一顺位还有其余的继承人。所有的继承人应当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合法财...
存款人死亡配偶是不能全部取出的,因为同一顺位还有其余的继承人。所有的继承人应当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合法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没有注销存款人户口的前提下,配偶持本人、存款人的身份证,取款。这种情况,是在银行不知晓存款人死亡的前提下才可以,否则银行会拒绝这种方式。 2、如果存款人户口注销或银行知晓存款人死亡,应该由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一份公证书,证明存款的处理方式,指定存款支取人。然后凭公证书、死亡证明、指定取款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取款。
一、贷款人已亡,其配偶和子女是否需要替其偿还,取决于继承人继承了多少遗产。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二、要看贷款的目的是属于死者的个人贷款还是属于“家庭目的”贷款,前者在遗产范围内还贷;后者不限于遗产范围,家庭成年成员必须共同继续还贷。三、依照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1、限定继承的原则。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我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3、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按照这一规定,在遗赠和清偿债务的顺序上,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只有在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遗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扩展资料:几种继承人的清偿责任分担问题。1、当只有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即多得者多还,少得者少还。当然这种清偿仍必须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继承人最多清偿数额不超过他的继承所得。2、如果几个遗产接受者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是否可以冻结被执行人配偶的钱?个人债务案件中,执行机构仅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属于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应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性措施。但根据《》关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法律原则,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在被执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情况下,执行中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但执行机构已查明该财产为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被执行人配偶所有的除外。执行机构应从合理保护被执行人配偶合法权益出发,作出适当的财产权属判断,在执行高某财产时,不能冻结其全部存款,即使高某名下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至少50%是归高某所有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0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2,7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