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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属于遗嘱继承吗?没有提及的那种房产如何继承?

2021-11-05
遗嘱中没有提到的可以法定继承。继承人到居委会出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产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地税务所办理税务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发新的产证。

相关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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