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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户口的手续及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
政策内生育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常州新生儿户口在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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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是: 1、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填表后到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2、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会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交手续后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3、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第一,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第二,结婚证。 第三,出生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带好。 第四,准生证。带着在街道办事处盖好章的准生证到派出所。 第五,户口本。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本,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派出所会把孩子的户口一页放进户口本里。
迁移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投靠父母。需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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