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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2、社会...
第一步: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的手续,并切让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参保凭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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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那么这就是跨省社保转移手续了。
社保跨省转移需要办理以下手续,转移地要接受单位。 1、对符合转入条件的跨省转入业务,交参保人自行转送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至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省内转入业务,由社保经办机构全程通过全省电子化操作平台交换数据,完成转移接续工作。申请人可登录省社保局网站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省内社保转移: 1、参保人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并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然后再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转入。 3、现参保地同意接收的,出具接收函,并办理合并社保关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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