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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罪嫌疑人在多个地方作案的,可以合并审理案件,根据盗窃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记录、盗窃金额等具体情况处罚盗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多地作案的,可以将案件合并审理,依据盗窃嫌疑人有没有前科、盗窃金额等实情情况按盗窃罪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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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作案是流窜盗窃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所谓流动作案,就是作案地点不固定,今天在这个地方作案,明天在那个地方作案,或者一段时间在此地作案,一段时间又在彼地作案,东流西窜,常不固定。 因而流窜盗窃机动车量刑应根据犯罪团伙的作案次数认定,当然提供越多证据越有利于对于相关人员的罪行进行认定。
流动作案是流窜盗窃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所谓流动作案,就是作案地点不固定,今天在这个地方作案,明天在那个地方作案,或者一段时间在此地作案,一段时间又在彼地作案,东流西窜,常不固定。 因而流窜盗窃机动车量刑应根据犯罪团伙的作案次数认定,当然提供越多证据越有利于对于相关人员的罪行进行认定。
流窜盗窃超过三次就是多次盗窃,已涉嫌盗窃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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