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除此之外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情形不予受理;具体法条如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⒈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超过了法定申请期限又无法定正当理由的; ⒉不服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等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⒊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前已经向其他行政复议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他行政复议单位或者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处理的情况值得大家关注,这是维护自己权利的一种方式。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申请怎么办? 1、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那么,不符合上述规定情形任意一种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0人已浏览
1,382人已浏览
592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