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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家参与建设工程的单位联合验收为合格。但竣工验收之后需要为建筑物办理消防验收和行政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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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工程合格 2、主体工程合格 3、装饰工程合格 4、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 5、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齐全 6、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齐全 7、工程竣工报告 8、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9、察单位质量检查意见 10、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意见 11、工程竣工总结 12、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检查情况
竣工验收是指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资料、数据和凭证。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工程竣工报告、分项、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图纸、主要隐蔽验收记录和施工日志应当具备。3、有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证明材料、试验和检验报告除有质量证明材料外,还应有试验检验报告。4、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符合要求的,应当签署合格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也交付给工程 验收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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