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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此尚未规定,我们分析乙某在医院做了变性手术后,拥有了女性的生理特征,却不拥有女性生理功能。在他做完手术康复后几天(当然指还没领到女性身...
不是。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入户强奸视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即入户强奸不是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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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不仅侵害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和健康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非自愿的吸食、注射毒品。 所谓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杀伤、拘禁等足以危及他人健康或生命安全的方法,致使被迫者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实施暴力或其他危及被害人利益的方法进行威胁和恐吓,实行精神强制,使不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产生恐惧,迫使他人违心地吸食、注射毒品。胁迫的方式,既可以用明确的语言进行威胁,也可以用某种动作或者示意行为进行威胁。胁迫的内容无论真实与否,只要使他人受到精神强制即是胁迫。 (3)犯罪主体系一般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强迫他人吸食、注射。不论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和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对男子的性侵犯,若造成对方身体受轻伤(及以上),可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死亡,也有相应的罪名;若侵犯对方的人格尊严或名誉,则构成侮辱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我国,女的强奸男的,不构成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女的不能单独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如果造成被害人伤害的,可以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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