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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假是否只有6个月且仅有一天?

2024-11-21
关于产假,并非仅持续六个月且只能在一日享受。具体来说,女性职工在孕期的首六个月,每月皆可享用一日的产检假;当进入孕晚期的第七个月时,同样可以享有该福利待遇;到了第八个月,则有资格享受两天的产检假期;至于第九个月及其后的月份,每位员工每月均能额外获得四天的产检假期,当然这其中也包含了提前两周的预产期。需要注意的是,产假的期间,薪资仍有所保障。对于已加入生育保险的女性雇员而言,她们将依照用人单位去年全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水平,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此期间的生育津贴;倘若您尚未加入生育保险,则会依据您在休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所在公司支付生育津贴。

相关法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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