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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资料流程

2021-11-20
第一、提出申请: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新就业人员或农民工向所在单位申请。二、申请表。三是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第四,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登记。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和材料。第五,初审:社区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本辖区、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并上报。第六,审查:区管委会和主管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作出审查意见后上报。终审:市住建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终审符合条件的,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张榜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并终审合格的,签署终审意见并盖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

相关法规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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