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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车超载被扣的,车上的货物不得扣留,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
公安部、交通部2021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门指出,对于二轴车辆车身和货物总重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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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车超载被扣的,车上的货物不得扣留,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只要是合法货物,就可以按规定转运。但车主应在交警的监督下,在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超载登记,并将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情况抄送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荷质量的,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超过核定载荷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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