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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在哺乳期可以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诉讼离婚,哺乳期男方不能起诉,女方必须起诉离婚。但人民法院...
1.首先劳动法规定哺乳期不能降低女性的工资待遇。女性在哺乳期间可以享有哺乳之前的劳动待遇。 2.哺乳假期间,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即使是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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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可以被拘留。2、在行政处罚的范围内,对面违法应当拘留的,怀孕的妇女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可以不予拘留,但是可以罚款。问题所描述的情形,显然不属于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范围。因此,是可以拘留的。在刑事侦查阶段,刑事诉讼法并未对犯罪嫌疑人所哺乳婴儿的月份有明确界定,因此,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司法机关会结合案情,在法定原则内,结合自身的自由裁量权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当然,如果违法或犯罪嫌疑人的孩子已经过了哺乳期了,那么显然不适用于这些规定。刑事侦查阶段,想办理去报候审或监视居住的,需要依据刑事诉讼法65条或72条其它相关条款。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1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65条、72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规定,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15条规定,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体弱儿’指满一周岁的婴儿患有佝偻病(除临床体格症状外,需作血生化或腕骨摄片证实),贫血营养不良、严重先天性畸型(如先天性心脏病、脑发育不全、兔唇、裂腭等)以及一年内住院3次的“。
妇女哺乳期间的规定: 《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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